2019年1月7日 星期一

期末作業


一、若今日巧遇復活的盧梭,你將如何回答以下哲人的提問:
(一)現在的臺灣是不是一個平等的社會?
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本論第二段,盧梭談到,“我認爲在人類中有兩種個不平等:一種……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種可以成爲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爲它是起因於一種協議,由於人們的統一而設定的,……包括某一些人由於損害別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種特權”,可從這兩個不平等入手看現在的臺灣是否可以稱之爲一個平等的社會。
首先,自然的不平等可在社會中加劇、延伸出不同含義,就野蠻人而言,他們並未產生自尊、嫉妒、愛慕等種種情緒,這些自然的差異也只不過是差異而已,但人類進入社會之後,這些天然的差異,竟至與欺壓、暴力等種種不公行爲聯繫在一起,在當下的臺灣社會中,顯而易見這些現象也並未消除。
以男女性別為例。男女在生理構造上存在天然差異,即盧梭所論述的自然的不平等,這種差異在人類社會發展中得到加強,男女角色固化,女性被排斥數千年,這是既定事實,而在臺灣社會,這一現象依然存在,性平運動此起彼伏也表明在社會中存在著不公事實。
在職場上存在著性別不平等:據2015 年婦女新知基金會的調查結果,“57% 的女性擔心懷孕遭職場歧視、65% 的女性擔心請育嬰假會遭刁難”;而在婚姻關係中男女性別造成的天然的強弱差異也使得女性成爲弱勢羣體,有遭受暴力之危險:據2015 年衛生福利部「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資料調查」結果,臺灣婦女“每 4 人中有 1 人在一生中曾遭受伴侶的暴力傷害”,過去一年內暴力盛行率爲10.3%,只肢體暴力就佔1.1%(上述數據可見《臺灣,性別平等了嗎?從重視兩性受害者開始》),可見在當下的臺灣談平等尚且過早。
其次,這種人們協議而產生的不平等,在本書中可以追溯到私有制的誕生,社會秩序混亂,富人爲求得以保全自己利益之方式,通過對野蠻人的欺瞞訂定契約。討論不平等的時候,財富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即使在現代化的臺灣,人權得到廣泛關注,絕非盧梭書中描繪的剝削、壓迫都擺在檯面上的專制時期可比,但事實上,貧富差距依然巨大,窮人仍然不自覺淪爲富人的幫傭、賺錢的工具,財富依然聚集在極少數人的手中。根據全球財富及所得資料庫(The World Wealth and Income Database,簡稱WID,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根據財稅資料以及另行估計的未報稅者之所得推算高所得者擁有的所得占比,各國學者採納其研究方式,建立該資料庫)能查到的最新資料,2013年臺灣所得最高前10%者的所得占全部所得比重(高所得者所得占比)為36.39%,前5%占比為25.25%,前1%占比為10.68%,可見貧富差距依然存在,前5%的人掌握著四分之一的財富,所以無法說當下的臺灣是平等的。(見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公佈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附錄五:高所得者所得占比)
故就第一個問題我可對盧梭做出的回答是,現在的臺灣不是一個平等的社會。
(二)臺灣政府是否減緩了不平等或相反?
救濟不平等最主要的就是社會保障措施與福利措施,從健康不平等上來說,全民健保措施無疑是對窮人有利的一項保障措施,而從教育層面,政府也採取多種手段平衡社會教育資源分配不公等情況導致的不平等,如繁星計劃、原住民加分等。事實上高中升學渠道的多元化也可看作是政府爲調節貧富差距過大所做的努力,期望通過給弱勢羣體更多的機會來進行均衡。這些種種都可看出臺灣政府爲了減緩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做出了很多努力。
而不平等是否有被減緩呢?
對自然的不平等來看,通過教育、福利保障等手段,人們心中的偏見可消除,弱者權益可保護,至於保護的程度,仍需努力。但是對建立在私有制之上的根深蒂固的不平等,政府付出的努力與收穫的成效並未成正比。
就貧富差距而言,從1981年至2013年,國家所得前10%者所得佔比由23.64%上升至36.39%,前5%者所得佔比由15.63%上升至25.25%,前1%者所得佔比更是由593%上升至10.68%(見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公佈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附錄五:高所得者所得占比,不平等的趨勢仍在加大,有賴政府作爲。
而從以下兩圖中也可看出臺灣民衆對自我在社會中所處階級地位向下流動的認知以及對貧富差距的感受(圖來自林宗弘《臺灣階級不平等擴大的原因與後果》)


故我認爲,臺灣政府做出的努力從目的上、方向上毫無疑問是爲了減緩不平等的加劇,但其實際結果並不如人意。


二、你認為,按照臺灣經驗,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的論點能否成立?
需要承認的是,盧梭這篇論文之中有一些部分是存疑的,他在書中爲解答人類不平等而追溯至野蠻人的時代,做出的種種假想,在我看來是沒有充分的論據支持的,其所勾勒的野蠻人圖畫並無一人見過;而盧梭描繪的人類隨着智慧增進、能力增強一步步走到枷鎖之中這個過程,也有着很多含混不清甚至需用神力(語言的產生)、偶然現象的集合來論證的地方。但是他很敏銳地指出了私有制在造就人類不平等中所起到的作用,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人類的慾望又在其上加碼,促成了今天這個局面,人類所能夠做的只有小心翼翼地維持著平衡,盡最大可能在這樣的社會中展開補救措施,以期能夠止損,不至墮入專制君主的深淵中,這一最主要的論點,我認爲是能夠成立的。
私有制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平等的根源,人的本性又無法放棄對現在被人們引申為自由的對自己財產的支配權,在此基礎上所做的任何努力都只能夠是止損,如政府的社會救濟、社會保障。既然私有制由法律確保之後,幾乎已經是和人類共生的存在,人類對其幾乎束手無策只能在這一規則中行走,那麼在私有制下,臺灣又是否獲得了平等呢?從上面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並沒有。私有制背後隱含著人與人之間就資本的相互競爭,現在法律所保證的人類引以為傲的不過是平等的競爭環境,而對財富的追求所導致的必然是貧富不均,且隨著社會階級的固化,上下階級流動的困難,富有者有更多的機會增加自己的財富,窮人發覺成爲富人的機會越來越難的同時,也發覺富有的往往都是那一羣人。
盧梭所生的年代,也註定他無法看到現代化民主國家的誕生,即使如此,盧梭在書中扼腕嘆息的問題,今日的臺灣依舊存在。法律保障的人與人的平等,依然無法阻止現實中存在的種種恃強凌弱現象;臺灣政府的救濟行爲,也還未能實現實質平等;精妙的制度設計,體現民意的公投、大選,也依然無法阻止權力的流失、腐化、轉移。政治最終是否能夠,如何能夠挽救人類,阻止不平等,將人類的墮落攔截在懸崖邊緣,依然是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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