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類在自然狀態中,各自獨立生活、互不相干,擺脫飢餓與受寒是生存唯二目標,不具任何觀念與經驗的他們如初生之犢,對於未來沒有展望性,亦無法預期接下來生命的走向與發展,一切的際遇與生活皆為偶然;隨著人的數目增多,或許是氣候的舒適度或食物的取得難易度使得人逐漸集中,發展出社會最初的「群居」型態,進而互相認識,經驗與交往間無意識地有了比較的觀念,認識到了個人間的不同與差異,甚至開始有了你我之分,並逐步發展成所謂的「私有制」。
個人的獨特性與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乃天經地義,每個人所擅長之事必有所不同,能力不同導致人天生無法平等,而自然狀態下一切交流都不存在使得不平等亦無法彰顯,群居與私有制卻間接成為促成/顯示不平等的最主要因素,比較和競逐佔據了人類的腦袋,爭取超越別人成為人生主要目標。因此自人類有社會有歷史到今日,不平等早已深深地植入人類的一切生活中,入根入心,台灣亦不例外,即便許多人希冀透過各種手段試圖消除不平等的烙印,也只是象徵性的倡議與宣示,而無法全面達成。
既然無法否認不平等存在的事實,也無法阻止它影響在貧富上的影響,政治便成為眾人期待能夠延緩、遏制不平等的手段,制止不平等從貧富往人類其他各層面蔓延影響,甚至最後導致全面的主奴關係、專制體制等可怕後果。然而我認為在社會與政治中,力量是最重要的因素,決定人類的生活、制度與各層面的發展與演變;不具力量者,期盼由政治或其他手段來實現所謂「公平正義」,乃天方夜譚。
財富與政治權力乃是現今社會中最具重要之指標,兩者環環相扣,互相影響,最後皆歸於力量的展現。台灣財富分配上,根據瑞士信貸集團所做的「The Global Wealth Databook 2015」,台灣前10%富有者擁有整體61%的財富,最後10%者僅佔有0.1%的財富,顯示台灣貧富差距的極端。政治方面,選舉是包含台灣在內的民主國家取得政權的方式,從台灣民間的選舉文化來看,若以一場縣市長級的選戰來看,從看板、廣告到團隊組織、造勢晚會,到至少要耗費上千萬的經費,候選人沒有政黨奧援或是金主支持,根本無法負擔,參選更無利可圖,而政治獻金與政黨奧援的背後都是一個個喊水會結凍的地方派系及家財萬貫的企業財閥,可想而知參選人當選後的政策制定之取向為何,必使富者地位更為穩固有利。不僅是民間選舉文化對於富者的鞏固,《選罷法》規定候選人須繳交保證金,金額達數十、上百甚至上千萬,且得票數須達到當選者的1/3才可回收保證金;初衷看似為防止隨意參選,實際上過濾掉不具財產實力與政治背景者,富者才有門票,即便參選者未因金錢因素而退避三舍,加入戰局也會因實力與背景的差距而被邊緣化,所有結果大致相同,各種選舉的勝敗都倒向富者,選戰遊戲即是富人間的競逐遊戲,而窮人則空有表面包裝的參與權,其內涵是在數個富者間選擇一者,無它抉擇;最近的台北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三組候選人,各個都是政治家族後代,或是知名企業經營者,顯然台灣的政治既無阻止不平等在各領域四處蔓延,實際上反而透過各種顯性和隱性的制度或阻礙來加以鞏固富者/強者的支配地位。
2.
人類歷史一路走來,從群體生活的產生、私有制的施行,到政府的建立,總脫離不了力量的大小,政權的更迭、國體的相異、政體的差別,都只是力量的轉移與重組,外觀看似變了,血肉之軀下的靈魂與精神不變,盧梭彼時之情、所觀之物,和現代及台灣社會,或許別無二致;不平等依舊猖狂蔓延,牢牢深根於你我心靈深處,與之共生,無法脫離,並用名為平等的華麗空殼加以包裝,使多數人無從察覺,實際苟活於主奴關係之下,還沾沾自喜,豈不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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