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認為台灣目前是個不平等的社會,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 因為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根據綜合所得稅的申報資料,以「財稅20等分位差距倍數」指標所計算,台灣從1998年的32.74倍,攀升到了現今的99.39倍,也就是說,最貧窮的5%和最富有的5%有將近100倍的經濟差距,而這些先天的優勢,讓社會結構更加的不健康,有錢人們有個多的資源、資本去讓他的利潤成長,而中下階級的人們呢,他們只能付出自己的勞動力去獲得金錢。
這些有錢人在社會上也享有不一樣的待遇,相信在新聞上不乏看見人們對於特定人士的禮遇,反觀這些沒那麼富有的人,卻要受到大眾的鄙視,這種因為社經背景造成的社會階級已經深深撕裂台灣社會,因為一出生的起跑點便不同,天生機會、資源的差異造就了不平等的擴大。
台灣政府在消彌不平等上做的還不夠,反而讓不平等更加惡化,消彌不平等應該要保障弱勢者的權利,並限制強者的一部分權利,達到實質的平等,但我們看到近幾年來的政策,基本上還是往財團靠攏,財源也是不是從賺得較多的財團身上拿,而是以消費稅的形式剝削基層的人民,課不到有錢人的稅,只能以這種方式徵稅,是有失社會正義的,課不到真正賺取高額利潤的人的稅,卻在加重基層人民的負擔,因為這些財團們是選舉時很重要的金援,所以政策上才沒辦法真正的跳脫,為人民消弭不平等。
2.
盧梭的論點將不平等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不平等是財富的不平等,第二階段的不平等是政治的不平等,而第三階段的不平等是暴君政治,人的不平等在這三個不平等之中循環,光是財富的不平等是已經顯而易見的,在這個資本主義的社會、私有制如此發達的一個社會,造就了財富不平等不僅僅只影響這一代,還會影響世世代代,不平等將一直存在。
然而金錢和權力是影響政治的要素之一,為了擁護這些私有財產,人們將自己的政治權力藉由選舉交給當選人,這些當選者們是為了那些為了自己利益的人所產生,那擁有社會上較多資源的人勢必就可以透過選舉選出能綁帳自己利益的人為當權者?
定期改選就是為了避免專制的暴君產生,算是定期給執政者的滿意度調查,做得好就繼續做,做不好就換人做做看,但是在選完後產生的人,他是否能達到我們的期待、保障我們的利益? 還是他會利用我們交付他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慾望?
我想,私有財產的出現才是一切不平等的起源,盧梭所說的論點,不但成立,未來可能會更加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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