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今日巧遇復活的盧梭,你將如何回答以下哲人的提問:
(一)現在的臺灣是不是一個平等的社會?
當然不是。就如盧梭所述,現今的政治體制或許只不過是富人、上位者、菁英所創造的、高喊著保障弱勢者背後的最終目的只是為了圖利自身,且其巧妙的使數量較為龐大的窮人以及弱勢者身處被控制的狀態而不自知,甚至對富人感恩戴德,忘卻自己本該擁有的更為珍貴的東西,完全無意識自身處於不平等之地位。
臺灣現在就是如此,且此種理所當然不平等的狀況遍佈各層面。
1.家庭
多數臺灣父母容易將孩子視為自身所有物,將自己的夢想投射在孩子身上,期望孩子能做到自身並未做到的事,忽略孩子也該是個獨立個體。可悲的是,多數在這種教育底下成長的孩子,通常缺乏反思與不服從的能力,甚至更高明一點的父母會以關心的詞包裝自身對於一些觀念的成見,讓孩子也淺移默化的認同父母的價值觀,而非跳脫出來思考一件事物的各種面向,再自行消化做決定。再者,盧梭於文本中提到關於父親與孩子的地位關係,個人認為此觀念在臺灣社會底下並非很正確。就拿婚嫁這件事來說,大多臺灣人在面臨伴侶選擇時,還是完全脫離不了來自雙方家長的同意與否,若不被祝福,除非與原生家庭決裂,否則很難成婚,這難道會是脫離父親而獨立的象徵?個人認為當然不是。若真正脫離了,那麼父母即使不喜歡自己孩子的另一伴,也會選擇尊重,不應干涉孩子的選擇。
而遺產問題,父母的財產何時變成一定要留給子女的了?子女又何以認為父母死後就一定要把財產留給自己?若在家庭感情不好的狀況下,我認為牽涉到這部分,就會變成上下交相賊的情況。父母以死後不留財產給子女作為籌碼,在生前理所當然的控制子女,而子女也會了能夠得到遺產,只得言聽計從,甚至孝道變成是一種利益獲取的手段而非道德的展現。
2.教育
其實我認為臺灣近年的教改是大失敗。過去聯考時代一試訂終身,為人詬病,改為可用許多管道入學。但這些管道的入學方式實在過於花俏。如甄試入學,光跑面試的書面準備以及交通費、治裝費,事前就須花上大量時間準備,更別提若要跑到離家鄉較遠的地區面試,全部零零總總的花費甚至要上萬元,家庭狀況較為弱勢者根本無力負擔,而嘗試第二次的指考分發,缺額又不比上一方式多。再來,臺灣家庭資源多寡對於個人教育資源多寡的影響越來越大,教育程度又進而影響一個人能否脫離弱勢地位。或許這就是盧梭口中的體制問題,富人於自身創造的體制中不停利滾利,而窮人只能處於不停被剝削的地位而不自知,等到發現時早已為時已晚,早已過了可以翻身的時機。而教育資源不平等的問題,在家庭資源多寡的角度下,早已不侷限於以往常討論的教育城鄉差距議題,應該說班級內較能夠被世俗定義為優秀的學生時常也是家庭狀況較為良好的一群。或許正如同柯X哲所說,臺灣未來三十年內,將不會出現三級貧戶的總統。
3.思想
所有的不平等,除了體制問題,個人認為或許思想上的問題也是很重要的一環。當我們意識到這個體制的總總不公,當處於弱勢的多數人發現自己早已被欺騙或根本沒發現。當盧梭所認為的政治的出現是為了盡量緩解不公,多數人起來稍作反抗與要求既得利益者們改善的同時,其內心所希望的,是否是反過來要成為既得利益者?是否不公體制的思想早已深植人心?我想是有的,我們早已成為體制下的奴役者,不論窮富,我們認為有價值的事物,以及人生追求的目標早已貧乏。
(二)臺灣政府是否減緩了不平等或相反?
我認為這個問題若細想並無法以籠統的是或否概括。就如同家庭層面若單看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制定,阻止了力量上不平等狀況,但關於遺產制度與扶養、同居義務相關法規的制定,是否讓人們處於平等地位,還是其實只是造成被迫的服從與義務關係,我們無法確定。再來,教育資源層面部分,教育改革層面政府試圖改善城鄉差距與家庭資源落差的問題,雖整體大結果看來並無成功一說,但若縮小範圍,或許能夠直接受到政府關照的部分人,真實的有緩解不平等的狀況,如政府實施的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等。
我認為根本上,思想上的問題對於能否緩解不平等還是佔大部分因素,如陳X扁出身三級貧戶最終當上總統,本該處於如此地位,更該於上位後能夠體諒窮人的人,最終也被控貪汙而入獄,當然也有人說這是政治陰謀,真相如何就不做探討了,但不得不承認,很多原先是窮人而成為富者,並成為體制中的勝利者的人,上位後卻反過來行剝削之實,或許在這個體制下我們根本無法奢求多數不平等能夠被解決,只能將眼界縮小在可能已被稍微緩解的不平等之下。畢竟,或許對於多數人而言,這些不平等的存在早已成為必要,正因有這些不平等的存在,才有可能翻身成為既得利益者,若沒了這些不平等,也許還會覺得人生沒意義呢?在這種思想下,大多的不平等怎麼可能有被解決的一天?
你認為,按照臺灣經驗,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的論點能否成立?
1.文明社會、私有制
對比臺灣現今文明社會,此論點我認為成立。若自然狀態真如盧梭描繪的如此美好,那麼現今文明社會相比之下確實是充滿衝突的,而看看臺灣現在關於不平等的深化,很多法規的制定,看似緩解了不平等,如遺產與扶養義務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自然狀態下根本不必出現。若不是盧梭所述的私有制的出現,以及後來人類性情的演變,很多本該是道德層面不應用強制性法律規定的東西,在現今竟也演變成不得不以法律來去規範。
2.政治的出現是為了緩解不平等
我認為部分成立。早已意識到無法全盤改變而只能盡量緩解的人。我認為在臺灣的社會底下,根深蒂固的觀念早已使多數人的人生目標就是錢、權、勢,我們早已無法逃脫這種框架,導致就算處於弱勢地位的人,所被形塑的價值觀也是成為能夠剝削他人的人,做做樣子改點枝微末節的不平等可以。然而,整體局勢的不平等早已無法改革,除非推翻整個體制重新來過。對於這種充滿絕望的情況,或許我們真的只能將希望寄託於還稍微有一點關懷之心的人,還願意盡量的去改那麼一點點也好的人。也許這樣子的想法很悲哀,但看看大多的情況就是換個位子換個腦袋。我想,這整個學期閱讀盧梭,就是時時的提醒著我們,不要懷著希望未來的自己能夠成為改變點什麼的大人,卻被許多事物蒙蔽,而成為了現今的自己最唾棄的那種人,不要忘記自己在現在這個時刻以及地位對那種人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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