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 星期一

1204課堂回應

題目:論政法的起源及自由
摘要:隨著社會的建立,保障私有財和承認不平等的法律逐漸確立。為了生存所需的財產、生命和自由,投身於奴隸制而找出一個領導者以維護公共安全。然而自然狀態中最珍貴的自由卻也因此被摒棄,人類從此套上枷鎖而被奴役,失去自由,也失去了生命的價值。
提問:為何為了防止受壓迫,維護生存所需的要素便只能投身於奴隸制,交出自身的自由,依附在統制者之下呢?難道不能弱者之間聯合起來壯大及結合力量,是不是也能達到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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