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土地分配、才能差異如何造成所有權的不平等
摘要:耕作、勞動必然招致土地、財富分配,窮與富、統治與被奴役即應此而生,人們戴上名為自由的枷鎖卻渾然不覺。
提問:窮與富的概念在公平尚未確立之前如何定義?個人所有權之保障是否只能訴諸武力?富人何以能夠為社會戴上枷鎖?
思考:在盧梭的文章中提到,即便你修築一道牆、開墾了一片土地,那麼又是誰指定了你占地的界限?以此而論,土地所有不過是一人對土地的連續使用罷了,土地之所有權應當不屬於任何人。既然土地不為任何人所有,那麼窮與富的概念又要如何定義?至於在公平未如今日一般有公權力保障的時代,遇事多半只能訴諸武力,那麼個人之所有權又當如何保障?假設所有權之保障純然訴諸武力,身為自由個體的每一個人又何以服從富人訂下的約束、枷鎖?何以他們自甘困於不平等的枷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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